新疆整改情況通報中稱,按照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要求,開展了公務用車實有數登記工作,從嚴核定各地、各部門公務用車的編製,對已清理的違規公務用車,採取調劑使用、繼續使用、換回退回、拍賣處置等方式進行了糾正處理。
  根據通報,新疆已清理5220輛違規公務用車。其中,超編車1760輛、超標車2847輛、違規借車換車613輛。新疆還對各地、各部門占用借用、超編超標、擅自購買公務用車等違規問題開展集中整治。12月底前,將全面完成清理離退休幹部占用的公務用車和黨政機關借用企業的車輛,逾期未清退的,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責任。
  此外,新疆先後開展兩輪公務用車和公款大吃大喝問題專項整治,查處公款吃喝、參與高消費的問題20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7人,整治違規使用軍車警車號牌車輛447輛,清理清退超標、超編配備公車428輛,清理違規換車、借車121輛。  (原標題:新疆清理5220輛違規公務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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