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石獅9月19日電 (記者 孫虹)18日清晨,福建石獅一男子在鬧市街頭手持菜刀揮舞,先後砍傷4名路人,其中兩人傷勢較重。記者19日從石獅市公安局瞭解到,該男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已被刑事拘留。
  石獅市公安局指揮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說,事發18日清晨6時10分許,該中心接到民眾報警稱“獅城電影院門口有一男子拿刀揮舞,有人被砍傷”。接警後,正在附近的湖濱派出所民警緊急趕往案發現場。
  參與該案件的民警告訴記者,到達現場後,只見一男子揮舞著菜刀,仍在對過路民眾進行恐嚇。“現場有3位已被砍傷的民眾。”民警解釋說,後來得知還有一位受傷的民眾已被送往醫院救治。
  緊急疏散周圍人群後,民警命令該男子放下手中的菜刀,但遭到男子拒絕。在鳴槍示警無果後,在幾名民警和部分市民的配合下,該男子被成功制服。
  經警方調查,嫌疑人李某(男,39歲,石獅市玉湖人),2007年因搶奪罪被石獅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2010年又因販賣毒品罪被石獅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兩個月。今年初李某才剛剛刑滿釋放。
  民警介紹說,當時其家屬曾提出李某有精神障礙,無法承擔刑事責任,並向公安機關申請司法精神醫學鑒定。2010年4月11日,廈門市仙岳醫院司法鑒定所出具的司法精神醫學鑒定意見為: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嫌疑人李某的母親吳某告訴警方,案發前一晚,李某因瑣事與同居女友發生爭吵,其同居女友埋怨李某不會賺錢,並打了李某十幾個耳光。
  據李某交代,正因為如此他心中不快,想要發泄。第二天一早,也就是案發的18日清晨,李某先從家中廚房拿了把菜刀,在獅城影劇院砍傷4人,在搏鬥中李某的菜刀被人奪走,隨後他又在附近的獅城大排檔處又拿了把菜刀,與過路民眾對峙,一直到警方將其制服。
  警方透露,及時送往醫院的4名傷者已均無生命危險。但法醫初步鑒定,受傷較重的兩人傷情已達輕傷二級。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完)  (原標題:福建石獅鬧市砍人者被拘 警方否認其為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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